日前,來自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兩份判決書,標志著鵬鴻在維權之路上再下一城,捍衛了板材市場、消費者和鵬鴻商標的合法權益。
自1997年成立以來,鵬鴻品牌在逐步成長壯大的過程中,被侵權的情況時有發生。這次維權,鵬鴻不僅取得了實質性的勝訴,品牌含金量更從法律角度獲得認可。商場如戰場,鵬鴻此番利劍出擊,以法之武器捍衛合法權益,告誡侵權者觸碰司法底線、損害消費者權益——不容姑息!
事件回顧
2017年,鵬鴻接到消費者反饋,在吉林松原某市場購買的板材存在問題,售后人員第一時間前往查驗時發現,被投訴的產品標識中赫然印著“鵬鴻”二字,且字體與鵬鴻注冊商標中的“鵬鴻”字體一致,細心的工作人員發現,該標識后綴有不醒目的“.手機”字樣,極易混淆視聽。

發現問題后,鵬鴻當即向工商及市場監督機構舉報,經查,問題板材并非鵬鴻生產,且經營門店并非鵬鴻授權經銷商。生產經營者正是利用鵬鴻的品牌效應,混淆消費認知,謀取不正當利益。
為維護市場秩序,保護消費者及鵬鴻經銷商的合法權益,有力捍衛品牌形象,鵬鴻最終訴諸法律途徑,分別向產品生產方松原市廣立建材有限公司(下稱廣立建材)、銷售方松原市寧江區福安居裝潢材料總匯(下稱福安居裝潢)提出法律訴訟,要求二者立即停止對鵬鴻商標注冊專用權的侵害,停止銷售侵權產品,并賠償因不正當競爭所造成的經濟損失。
終審判決
被控方出具的證據顯示,廣立建材產品上應用的標識“鵬鴻.手機“,是由國家工信部登記注冊的手機域名。因此,本案判決的焦點主要在于,這一應用是否屬于“不同于商標的權利類型”?合法注冊的手機域名是否存在侵權一說?
經多方取證,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,廣立建材對“鵬鴻.手機“的應用,已經構成商標使用的事實,并利用“鵬鴻”商標的影響力獲得了經濟利益,其行為已經構成侵權;而另一被告福安居裝潢,因為銷售侵權商品,同樣構成侵權行為。

據此,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,廣立建材、福安居裝潢侵犯大連鵬鴻木業集團有限公司所持商標“鵬鴻”專用權的事實成立,應立即停止生產、銷售、宣傳推廣使用帶有“鵬鴻”等標識的商品,并分別賠償因侵權行為給鵬鴻帶來的經濟損失。

贏在“知名”
除了被控一方存在侵權的故意這一主觀因素外,鵬鴻此次維權的獲勝,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國家對知名商標合法權益的保護。
判決書中,法院多次強調:鵬鴻木業集團作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授予的“中國名牌產品”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評定的“馳名商標”,注冊時間長,市場信譽好,這也是被告方通過“鵬鴻”商標的影響力,謀取不正當利益,進行不正當競爭的驅動和佐證。

20余年的風雨兼程,鵬鴻木業集團始終秉持“精工治木、綠色人居”的企業愿景,不斷推陳出新,注重產品研發和設計,為提高人們的生活品質而不斷努力。
截止目前,鵬鴻已擁有吉林、遼寧、山東三大生產基地,銷售網點遍布全國28個省級城市,經銷商店面近三千家。30余萬平生產面積,20余處原材特供基地,從原材料精選,到成品包裝,46道生產工序的品質層層疊加……因為嚴控每一張板材的品質,鵬鴻的知名度和聲譽早已被行業和消費者認可。
自成立以來,鵬鴻商標及產品先后獲得中國馳名商標、中國名牌、遼寧省重點名牌、遼寧省著名商標、國家免檢產品、國家實用新型專利技術等數十項認證。
不遺余力
商標凝結著企業的智慧勞動,是企業的無形資產,是重要的知識產權,是企業進行市場競爭的銳利之器,更是企業形象和信譽的集中表現。
鵬鴻木業集團對這類“傍名牌”、損害消費者權益,擾亂市場正當競爭秩序的行為秉持著“零容忍”的態度。為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行為,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,維護市場健康有序運行,鵬鴻將不遺余力的打擊市面上所有“制假”、“售假”等侵犯鵬鴻木業集團權益的工廠、商家,為品牌價值、品質力量保駕護航!
此次維權的結果也給投機者一個警示:你可以創新打破界限,但不要觸碰底線,無論何時,遵守規則都是首要條件。
在此,鵬鴻真心提示:請所有消費者積極監督,一旦發現假貨,可直接撥打鵬鴻全國客服服務熱線400-6855-999舉報;也希望更多同行能夠與我們協力并肩,拿起法律武器,堅決捍衛自身正當權益,共同促進板材家居行業向著健康、有序的方向高速發展! |